
台湾《中华日报》每日谈昨日发表文章说,秦始皇兵马俑,古埃及金字塔,都是世界奇迹,但阴森森的兵马俑,死沉沉的金字塔,怎比得上台湾“立法院”,以干架为常业?台湾这种“立法院”,旷古仅有,举世无双,不就是世界奇迹?
文章说,美国《华盛顿邮报》,这次又报导台湾“立院”,“拳头乱飞”、“以暴力闻名”,真是少见多怪,殊不知台湾“立院”,业已“打出”天下?且该报记者,想必词穷意难达,对台湾“立法院”干起架来,便见“拳脚与推挤齐飞,血腥共暴力一色”,居然不能做出酣畅淋漓的描述。
文章指出,台湾有此“立法院”,无穷商机在焉。衮衮“立委”诸公,应趁“中选会组织法”审议,大干其架之机,当即开放参观,基于享受者付费,在议场分出区段,定出不同价格,从三千到一万元;同时在“两厅院”,做实时转播,票价则采大众化,必然国际轰动,大有利于“观光加倍”。
至于戏码嘛!“立委”随兴而演,高潮立时迭起。惟须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之外,另订《干架法》,从丢掷飞天鞋,到打得头破血流,订定高额赏格,俾鼓励从“中选会组织法”,打到其它各种法案,并努力加开“院会”。当然啦!应在议场设置包厢,用以招待贵宾观赏。
文章最后说,“有案必打,不打不成案”,《干架法》须有此规定,且规定每有干架,得由“绿委”导演,方能打到天愁地惨,票房大卖。岂不闻阿扁说:“台湾要站起来,走出去”?天佑台湾!幸赖“立法院”干架,成就世界奇迹,台湾终于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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