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泉水有毒,是确有其事还是恶意炒作?
转帖:原文/一水天涯
网络消息:“国内生产的矿泉水,普遍为了杀菌而大量使用臭氧,这就带来了一种名叫溴酸盐的衍生物。”6月1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的技师岳银玲在接受《青年周末》记者采访时这样介绍。两年前,岳银玲等人曾对北京市场上在售的瓶装矿泉水进行抽查,测定溴酸盐的含量,其论文公布在《中国卫生检验杂志》上。抽验结果显示,部分品牌矿泉水的溴酸盐含量非常高,如果长期饮用,有致癌的潜在危险。
岳银玲说:“我们是从超市中随机买来的矿泉水,批次不同,溴酸盐含量可能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对厂家负责的话,不便透露是哪些品牌。”对厂家负责哪谁对广大的销费都负责呢,国家要这些检测机构检测出来有问题,又不公开,我们还要哪么多机构做什么?只看到厂家的利益,消费着的利益谁来维护呢?为什么专家总是背离消费者,而站在消费者的对立面呢?在楼市泡沫已使民众怨声载道的情况下,专家说楼市降价最终损坏的是买房人的利益;在矿泉水溴酸盐的问题上也自觉的站在生产商的立场上,这些专家真是人面兽心吗?
不公开的原因:第一、相关政府部门推卸责任,不敢担当责任;第二、公开相关的矿泉水企业品牌,势必影响其销售利润,然后也影响了当地的财政收入;第三、怕老百姓声讨相关部门失职,而不是怕老百姓恐慌。经常听到国外的食品安全问题,好象他们是吹毛求疵,感觉他们的命比我们值钱。国外人不能吃的咱们没什么问题,我们吃的国外人不吃。有些人甚至过分,咱们吃的国外连猪都不吃,他们连猪吃的安全标准都比我们人吃的高,无语……。也好,将来我们的抵抗力比外国人强,希望有一天蛇咬我们,死的是蛇;感谢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每天都在给我们吃疫苗。
据说饮用水来讲有矿泉水、纯净水、矿物质水等,矿泉水是适合人喝的,而纯净水不含人体所需矿物质,不合适。矿物质水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水,只是一种饮料,含的物质太多。现在又说矿泉水里含致癌物质,哎,神啊,看来以后只能从农村老家邮寄地下水了。怕引起恐慌就掩盖真相,也不采取行动,还不让媒体暴光,这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失职,也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漠视和犯罪。如何监督食品饮用水等与人体健康直接有关的产品的质量,如何保证人民能够吃到放心的食品等,是一件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应该引起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
制定国家新标准的郭新光主任有不同看法。他对记者说:“我们也做过很多检测,但没必要公布出来引起消费者的恐慌吧?”这是个什么主任?老百姓的健康在他心里算不了什么。有他参加制定的标准靠得住吗?手机辐射对人有没有害现在也没有定论,但告知了消费者,手机行业做得不错。“我们不生产矿泉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是这一家矿泉水的广告语,仔细想想其用意,明白了吧。行业内部早就知道矿泉水不合格,但是由于种种压力是不敢说出来的,我们的专家也认为,不宜爆光某些矿泉生产厂家名单,那就意味着不把人民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企业利益更重要。
这是老百姓天天都要面对的问题,怎可如此无动于衷?落后啊,官僚机构人浮于事,企业可以以自身利益左右国家标准。一个标准十年不改,是否负责部门的失职?难怪发达国家抵制中国货,也是自身不争气。去年轰轰烈烈搞了一场食品安全什么大检查,现在曲终人散,一切照旧。不准报道的政府官员应负刑事责任。标准落后,又不主动改进,明知有毒,却与企业合谋,忽视消费者利益,这是什么动机?请问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你们在做什么? 质量监管,和标准制定部门干什么吃的?现在和矿泉水这么普遍。 借用温总理的一句话:是人民在养你们,你们看着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