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事件就是以前报道过的“钓鱼”事件,如下:
3月7日中午12时左右,上海奉贤头桥镇奉陆路一汽车修理厂前,一位搭乘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的女乘客,在车内被司机连刺两刀,送入奉城医院后不治身亡。事件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被刺死的女乘客陈素军,事发时正在收集黑车非法载客的证据,而她被刺的地点,正是执法部门伏击黑车的地点。(3月9日《东方早报》)
舆论对陈素军的死亡表现出巨大的困惑和争论,这恰恰折射出了我们目前所面临的重重困境。
民生困境。陈素军,一个民工,之所以死在查黑车非法载客的途中,无非是想获得执法部门设立的举报黑车而给予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或者说是罚款提成。说得好听点,陈素军是名协查员;若说得真实些,陈素军充当的就是一个“诱饵”。钓鱼时,诱饵不是被鱼吞到肚子里就是被咬得不成样子,特别是上钩鱼儿最后的挣扎更是危险至极。这个基本的常识,我想陈素军也是知道的,那她为何还要做高风险的“协查员”?原来,她一直就是一个到各处打零工者,无固定职业,为了生计,那点风险她是顾不上的。社会底层群体的生存之艰由此可见一斑。
道德困境。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采取“钓鱼”的方式引他人入套始终无法逃脱道德之困。从事黑车非法载客的司机并不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他们也是社会的底层人物,也是整天得为生计而提心吊胆的人,生活状况未必比陈素军好多少。这样一来,“协查员”参与查黑车,更像是弱者引弱者入瓮,而坐收渔利者却是交通执法部门。这无疑给人以因生活之艰而制造出不公与不忍的道德困境。如今,我们已不法推断出陈素军在当协查员时的心理,但她的死却将执法部门那伪善的道德面具剥得一干二净。
制度困境。陈素军之死,可以说最主要的原因是死在制度之上。黑车非法载客尽管会危害到一定的社会秩序,但不是罪不可恕之罪;查处黑车,决不至于要像秋风扫落叶般无情无义。事实上,对黑车的查处更多的是体现在罚款上,执法部门动辄是5000元,乃至上万的的罚款。在罚款经济的刺激下,执法部门使出了设“协查员”的狠招。以我看,陈素军之死暴露出的第一个制度困境就是“执法经济”。另外一个制度的困境在于城市出租车营运制度的设计上。如今,开出租车并不是什么高级白领式的工作,那份风里来雨里去,白天黑夜不停地跑的辛苦不必多说。就是这么一份辛苦的工作,却制造出了全国普遍存在的“黑车非法载客现象”,又能说明什么呢?我想,唯一的答案就是出租车市场建立和管理都存在不合理性。出租车市场中,又有多少利润被不该得利者攫取呢?若没有那种不合理利益的分配,合法的出租车营运与黑车非法载客的收入不应有太大差别,那么,黑车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最后,笔者毫不危言耸听地说,出租车行业制度设计上的困境若不解套,陈素军的非典型性死亡绝不是最后一例。■王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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